北京城镇居民9月1日起办理医保缴费手续
昨天,市人保局发布消息,自9月1日起至11月30日办理2013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预计将有150余万城镇居民续保。据悉,个人缴费标准保持不变, 城镇老年人个人缴费300元;学生儿童个人缴费100元;城镇无业居民个人缴费600元,残疾无业居民个人缴费300元。
居民应尽快办理
市人保局提醒,城镇居民应尽快办理参保手续,以免耽误2013年看病报销。
参保可采取现金缴费或银行代扣缴费两种方式。凡参加2012年城镇居民医保的,如选择现金缴费,只需带身份证和相应费用,于11月30日前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学校或托幼机构一次性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选择银行代扣缴费的,只需在缴费期间存好费用,银行会自动扣款。如当月因银行卡余额不足扣款未成功的,下月将继续扣款,连续扣三个月,确保缴费成功。参保人员最晚应在11月20日前按上述标准存入足够金额。需要注意的是,使用借记卡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应在保证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基础上多存1元钱,以保成功扣款。
首次参保人员应先办登记手续,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学校或托幼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因故未办理或无法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应提供户口簿中的本人复印件一份。登记手续办好后,居民可选择现金缴费或银行代扣缴费。
六类居民可免费参保
六类居民经资格验审后可继续免费参保。分别是: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享受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人员;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三级的精神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及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肢体残疾人和视力残疾人;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城镇优抚对象;民政部门负责管理的见义勇为人员。
另外,退养人员、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可直接免费续保。
学生住院最高可报17万
在门(急)诊方面,城镇居民看病费用超过650元起付线,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数额2000元。
在住院方面,城镇老年人、无业居民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数额为15万元。学生儿童住院起付标准为65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城镇居民基本疗保险基金支付70%,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数额为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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