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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金华欠款案补签协议浮出水面依然扑朔迷离

2012-12-21 干燥设备行业网

  12月19日,《每日经济新闻》报道了建设银行(4.41,-0.12,-2.65%)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因为拖欠金华当地一家企业高达4650余万元的债务长达8年未还,被企业告上告上法庭,银行名下的房产也被金华当地法院查封做了财产保全处理一事。

  对此,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曾发布了一则题为《建行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营业正常,经济纠纷正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声明,称“目前建行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营业正常,并未查封,只因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曾与金华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发生经济纠纷,金华婺城区法院进行了财产保全。”

  对于经济纠纷,建行浙江省分行的解释是:“真实的情况是2004年6月11日建行金华开发区支行曾与金华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商量租赁该公司所属工业厂房科技园2号楼,并委托金华科技园开发公司装潢。2004年6月15日,金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以金高新(2004)4号文紧急通知金华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不能将其危房并有特定用途的工业厂房改变用途用于出租,7月底建行金华开发区支行得知后告知金华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应停止装修。此时,金华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已发生大量工程款,材料款约900万元。

  事后,经金华市政府牵头多次协商,就损失一事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目前,正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建行的整份官方声明,并未提及借贷纠纷一事。

  在《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原告方金华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出具了2004年建行和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证明建行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的确向企业借贷了1500万元,用于装修“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就在昨天,《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又获悉,建行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向法院提交了一份补充证据,为2010年建行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和企业签订的一份补充协议,内容是企业自动放弃房租、装修借款,以及利息。

  原告方金华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律师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建行提交的整份协议,对于银行当年向企业租赁办公楼、借款的事实说的非常清楚。“也就是说,银行对于借款是承认的。”企业方面表示,建行先前的声明称纠纷还没有解决,但现在这份向法院递交的这份协议,又等于说建行和企业的债务纠纷在2010年就已经解决掉了,岂不是前后矛盾?

  至于企业为何同意免除建行的债务,企业方委托律师说,企业不可能随意放弃如此巨额的债务,肯定是有前提的,但最后这个前提银行没有实现,企业免除债务的承诺自然不能答应。

  至于2010年建行和企业达成了怎样的前提条件,才使得企业同意免除建行的巨额债务?企业方面并未正面回应。

  建行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是否和企业在2010年签过这样一份免除银行债务的协议?建行是否向法院递交了这份协议?建行之前的官方声明为何没有提到这份协议?建行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办公室副主任张世兵昨天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自己正在外面出差,不是很清楚这个情况,需要了解情况后再给予答复。